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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3山西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2013-09-19    来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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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合格人员名单汇总

2013山西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厅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2013年7月14日 

厅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3年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的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以及《关于201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8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在省人社厅统一指导下,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生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其它相关工作。各招聘单位对招聘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落实责任,确保整个招聘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将我厅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实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考点安排

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由我厅统一组织,集中安排进行。地点在西安工程技师学院(西安市丈八东路9号)。联系电话:81553012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7月18日上午9:00-11:00)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要求派专人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并提前通知考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招聘单位)、两寸照片一张,于7月18日上午9:00-11:00在西安工程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审查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招聘公告规定的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是资格复审的依据,各招聘单位应本着对考生、对单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资格条件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把好资格审查关。参加资格审查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各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须通过查询教育部相关网站等方式进行核实,考生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核不得通过。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截至7月18日11时仍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厅人事处审核,由厅人事处统一报请省人社厅核准后,将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之后,合格人员即可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向承担考务的西安工程技师学院上交专业技能测试费用50元/人。各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厅上报资格审查结果。

(二)专业技能测试(7月20日上午9:00-11:00)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实际操作技能。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加权确定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加权确定的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各招聘单位应依据此成绩及时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7月31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适应能力,测评要素包含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再平均计分”的办法确定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并当场宣布。

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人数分组进行。考生的面试顺序采取在面试当日开始面试前,统一在候考室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过程邀请省人社厅领导现场指导,考官主要由省工信厅及厅属事业单位有面试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每组考官7名,设立主考官、面试考官、候考室考务人员、引导员、计时计分员、监督员等,监督员由厅监察室同志担任,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按本岗位工作职责与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加权确定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凡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8月3日前)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以上医院,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或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8月6日前)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及时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所在单位(或学校)人事组织机构的联系办法。考察工作具体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考察结果。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我厅同意报省人社厅核准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

7月18日下午,各招聘单位上报资格审查结果。

7月22日上午,由西安工程技师学院上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8月1日下午,由西安工程技师学院上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统计表》(附件2);

8月6日前,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上报《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申报表》(附件3)。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请统一报送厅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prwyq@126.com。

五、聘用事项

我厅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8月10日前由我厅上报省人社厅审批,经审核同意后,由人社厅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向聘用人员发放由省人社厅印制的《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招聘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并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在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每位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省工信厅网站和西安工程技师学院内及时公布。各招聘单位应据此方案制订出具体的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正、顺利进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工信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729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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