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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汉滨区从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保育员通知

发布:2014-07-03    来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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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从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保育员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省政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我区的35所公办幼儿园即将全部投入使用,为切实做好幼儿教育工作,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有教师资质的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80名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从在汉滨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具有幼儿教师以上资质的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80名保育员(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保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保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以上教师资质。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保育员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主要从事协助农村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幼儿教师做好幼儿保育工作;聘用期间享受相同条件公办幼儿教师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知识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进行。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9月22 日至2013年9月30日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和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区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原区委党校院内   联系电话:0915—3255056)。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考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内容:笔试定于2013年10月19日进行。考生于2013年10月16-17日领取准考证,并按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现行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营养健康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60分为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汉滨区教体局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人员并公示;若达不到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环节。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进行。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核综合才艺能力,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考生通过舞蹈、美术、器乐等三种方式展示才艺能力(三项全部展示)。考生可自由选取展示的题材、内容、形式,才艺展示所需器具考生自备。

根据笔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折合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并公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初聘人员并公示。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聘期管理

初聘保育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保育员并报区保教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确定为试用保育员并公示。试用保育员试用期为3个月。按照综合成绩名次,由各中心校与其签订《汉滨区2013年保育员聘用合同书(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区人社局、教体局进行考核,经区保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考核合格人员与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区人社局、教体局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提出解聘意见,经区保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解聘。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公开招聘保育员,是促进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细致地搞好招聘工作。

(二)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三)阳光作业,严肃纪律。就业是民生之本,招聘考试工作更是深受社会普遍关注。各相关单位务必要在区保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纪律、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制止招考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弄虚作假、违反考纪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党员干部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

1. 汉滨区保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2013年汉滨区招聘保育员计划表.doc

3. 汉滨区招聘保育员报名审查表.doc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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