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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石泉县征兵工作公告

发布:2014-08-20    来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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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在常住户口所在镇武装部报名应征。

一、宣传报名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二、体检政审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三、定兵起运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四、相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当年应届高中(职高、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民政部门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20525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7137.6元。

2、优先选拔使用。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6000元,大学毕业生入伍后,由国家和军队补充退还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没有毕业的在读大学生,入伍前学校为其办理休学手续,服完兵役后,还可到原学校继续就读学业,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4、退伍后二次入学或就业优先录取使用。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为:0915-3649247、3649240,手机:18609151462。

征兵宣传口号

1、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响应祖国召唤,接受祖国挑选!

3、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4、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5、强我国防,固我长城!

石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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