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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招聘50名特勤人员公告

发布:2017-06-10    来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招聘50名特勤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 间:6月7日至11日18点止。地 点: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71号警察训练管理局院内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办公室。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招聘50名特勤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特勤岗位人员50名(男性45名,女性5名)。其中:狙击手职位10名,排爆员职位10名,巡防员职位30名(其中女性5名)。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有权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调剂职位名额。
  二、招聘人员职责
  此次招聘的特勤岗位人员由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派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协助民警从事巡逻执勤、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追捕大要案犯等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6月7日至11日18点止。
  地 点: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71号警察训练管理局院内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4-3367970
  王女士 15110678715
  史先生 15934404175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3、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
  4、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训犬等特殊技能人员;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晋中市户籍或原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2年5月3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公安英烈配偶子女、特殊技能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7、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勤岗位人员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负责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十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职位和人数、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填写《晋中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招聘特勤人员报名表》。
  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院校及其他院校专业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具有特殊技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还需交一寸免冠彩照4张。
  报名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79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及顺序依次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全部项目,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查询。
  (四)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占总成绩的20%。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不达最低分数线的,不合格。面试结束后,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
  参加面试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查询。
  (五)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试内容如下:
  1、狙击手职位:100米狙击步枪精度射击。
  2、排爆员职位:测试内容为炸药识别、爆炸装置识别、爆炸装置处置等。
  3、巡防员职位:特种障碍物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应聘巡防员职位人员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训犬等其中一项特殊技能的,经过技能测试后按标准进行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分值为准,不累计加分。加分办法为:
  每项特殊技能获得省级以上1至20名的,按照名次分别加40分至2分(各名次之间相差2分)。21名至36名的各加1分。
  参加技能测试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查询。
  (六)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时限120分钟。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面试成绩×20%+技能测试×50%+笔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笔试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查询。
  (七)体检
  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体检结束后,如体检合格人员不达招聘职位计划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名单及统一集中时间在原公告网站查询(体检医院按相关规定不提前公布)。
  (八)考察
  1、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50名录用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考察方式
  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九)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网站渠道和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初任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市保安押运护卫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派遣到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协助民警工作。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上年度晋中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包含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和派遣费)确定,并随着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各环节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把工作统筹好、安排好、组织好、落实好。
  2、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规范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建立保密工作负责制,确保万无一失。
  3、要加强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4、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圆满完成本次招聘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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