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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大同广灵县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招聘296名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2017-08-19    来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山西大同广灵县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招聘296名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已公布,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测量身高,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2017年8月26日17:00(8月23日停止报名一天)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公安、交警、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计划:
  1、公安、交警辅警66名(女18名):
  (1)公安辅警46名(女15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20名,限男性。本公告所指的“大学生公益岗”人员专指广灵县2010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聘用、现仍在岗的大学生公益岗人员,下同。如此类人员主动放弃这次应聘,公益岗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本人自主择业);
  (2)交警辅警20名(女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9名)。
  2、县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2名(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1名);
  3、法院辅勤9名(女2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3名:女2名、男1名);
  4、检察院辅勤8名(女1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3名:女1名、男2名);
  5、公安消防大队15名:
  (1)专职消防队员12名(限男性)(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6名);
  (2)文职队员2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1名,限女性);
  (3)消防司机1名(限男性)。
  6、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0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7名);
  7、农村、社区186名(其中定向大学生公益岗人员82名)。
  (二)招聘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身份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聘用人员;
  2、所聘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首期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3、受聘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县政府已聘用同类人员的待遇执行。
  4、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转、退伍军人报考辅警和消防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截止2017年8月10日前具有广灵县户籍((((含入学前为广灵县户籍);
  6、辅警、消防队员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男1.68米及以上,女1.56米及以上;
  7、消防司机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中文化程度,驾驶证B1以上,有在本县驾驶消防车的工作经历,政审合格;
  8、政法机关设岗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临时人员应聘本单位岗位,对学历、年龄、户籍、身高等不作要求;
  9、大学生公益岗人员应聘各岗位,对学历、年龄、户籍、身高等不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生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测量身高,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写《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2017年8月26日17:00(8月23日停止报名一天)
  (4)报名地点:广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社局政务大厅,永乐街1号)。
  (5)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7】223号)规定,本次考试每生收取60元考试费用。
  (6)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对岗位计划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向社会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户籍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退伍证、驾驶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政法机关设岗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大学生公益岗人员报考需县职业介绍所提供证明。
  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报考需由县经信局提供证明。
  报考消防司机岗位人员需消防大队提供证明。
  (3)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交警辅警和消防队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8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本岗位的大学生公益岗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占30%)。
  (四)考核加分
  1、大学生公益岗人员每有一年公益岗经历且考核称职,总成绩加1分,考核优秀加1.5分。
  2、政法机关设岗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应聘本单位岗位,每有一年临时聘用本单位经历且考核合格,总成绩加1分,考核优秀加1.5分。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60%+考核加分(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考核加分)排名,按招聘计划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1.5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大学生公益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准考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政法机关设岗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提供单位证明,大学生公益岗人员提供县职业介绍所证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报考需由县经信局提供证明。报考消防司机岗位人员需消防大队提供证明。报名初审时已提供相关复印件或证明的考生复审只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户籍、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各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后计算考生总成绩。①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考核得分+面试成绩×40%;②其他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得分+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计划招聘人数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要求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九)选择岗位
  1、第一轮:按照各类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具体岗位。
  2、第二轮:大学生公益人员在第一轮选岗中未选中岗位者,可参加第二轮选岗。第二轮选岗依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剩余定向岗位中自愿选择具体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guangl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在广灵人民政府网站(www.sx-guangling.gov.cn)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敬请考生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由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中共广灵县委组织部 0352—8822205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2—8822165 8821244
  监督电话:广灵县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
  1.2017年广灵县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2017年广灵县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广灵县2017年公开招聘
  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聘用人员
  工作领导组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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