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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发布:2018-09-11 15:03: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尧都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补充紧缺学科师资,均衡教育资源,经尧都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26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尧都教育强区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教师岗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尧都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66名。其中40%的招聘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自动转为相应普通岗位。(具体计划详见《尧都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相应或较高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①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②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③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现役、基层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同。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内)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聘用合同或正在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
  6、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被解聘人员、辞退或辞职未满5年的人员;
  9、具有其他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报考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网站、媒体、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聘公告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相关官方网站
  2、资格初审: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进行。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尧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与报名表同底的近期(近三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有疑问,应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所报学科岗位要求与其教师资格证书所标注任教学科一致。一旦申报,不得更改。
  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自己网上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其它情况,责任由报名者个人自负。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实际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学段教育综合知识占30%,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4)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及格线以上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登录相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岗农技人员由原招聘单位出具相关文件和证明。
  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的证明,并有所属的乡镇(社管委)签署的属实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工作由区教科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职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70分。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5)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按招聘岗位分别成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6)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
  体检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职数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 [2005] 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区教科局同意后,在另一指定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方案由区教科局制定,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根据各学科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排名,应聘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应聘岗位。如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选择拟应聘岗位。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依次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不选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相关部门审批后,用人学校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四份)。用人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5、一经正式聘用(含试用期),须在本单位服务期满三年方可流动。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尧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公开招聘教师,是尧都区委、区政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相关部门要在尧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要充分认识招聘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严禁任何单位和招聘组织者以任何形式搞不正之风。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应聘。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理。考生违纪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它事项
  1、本招聘方案由尧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尧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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