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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晋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3人)

发布:2018-10-13 16:45: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山西晋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3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5日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8年晋中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组
关于市直34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市公安局等34个市直单位招用治安维护协管、流动人口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03个,招用人员为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 单  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基本要求
1 晋中市公安局 25 治安维护协管  高校毕业生
‎流动人口协管
2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15 治安维护协管 高校毕业生
3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 10 治安维护协管 高校毕业生
4 晋中市委办公厅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5 晋中市政府办公厅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6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 2 司法援助 高校毕业生
‎法律专业优先
7 晋中市政协 3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优先
8 晋中市委宣传部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9 晋中市发改委 10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10 晋中市卫计委 6 基层卫生防疫 高校毕业生
11 晋中市直工委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文秘、管理类专业优先
12 晋中市委政策研究室 2 机关事业后勤服务 高校毕业生
13 共青团晋中市委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法律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14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15 晋中市人社局 20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16 晋中市教育局 5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17 晋中市文化局 4 基层社会公益 高校毕业生
18 晋中市农委 5 农业服务类岗位 高校毕业生
19 晋中市国土局 5 不动产登记 高校毕业生
20 晋中市住建局 8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21 晋中市科技局 7 乡镇(社区)科普 高校毕业生
22 晋中市畜牧局 7 机关事业后勤服务 高校毕业生
23 晋中市老干局 3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晋中市老年大学 基层助学 4050人员
24 晋中市工商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25 晋中市侨联 1 基层助学、助医 高校毕业生
26 晋中市社科联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27 晋中市科协 3 社区科普 高校毕业生
28 晋中市食药监 7 基层食药安全应急管理 高校毕业生
29 九三学社晋中市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民建晋中市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民革晋中市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农工民主党晋中市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民盟晋中市委 1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30 国家统计局晋中调查队 5 基层调查工作 高校毕业生
31 晋中市委讲师团 1 基层文化宣传 高校毕业生
32 晋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 2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33 晋中市体校 4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高校毕业生
34 晋中市信访局 5 司法援助 高校毕业生
合   计 203人
  二、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4050”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且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父母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
  4.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注: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二)“4050”等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时年龄为准,下同)。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
  三、招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5日
  2.报名地点: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龙湖大街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一楼大厅)。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本次招用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60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办法》、《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补充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3075639
  咨询电话:0354-3075500 3075501
 
  晋中市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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