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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太原市娄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8-11-21 18:45: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山西太原市娄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娄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18年娄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有关要求,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8年11月25日-11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5日-11月26日08:30--12:00 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山西金辇酒店(太原市迎泽区滨河东路北段22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2、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盖了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面试时间定于十二月中、下旬,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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