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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9-01-21 17:11: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贸易学校、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山西省粮食局信息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目前,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2018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和咨询电话
单位 资格复审地点 咨询电话
山西省贸易学校 太原市南内环街29号山西省贸易学校办公楼2层 0351—4295544
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太原市南内环街29号山西省贸易学校办公楼2层 13834229433
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 太原市南内环街29号山西省贸易学校办公楼2层 13653663723
山西省粮食局信息中心 太原市南内环街29号山西省贸易学校办公楼2层 0351-4123539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的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注明工作岗位、从业时间和履历等信息的相关证明;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11.考生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若从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继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选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随后发布的面试公告。
  
  点击查看>>>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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