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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阳泉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名)

发布:2019-08-08 20:31: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山西阳泉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名)已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劳务派遣)选用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同意,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选用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用工)30名,具体选用方案如下:
  一、选用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选用岗位及数量
  1.综合执法协管员24名,主要协助综合执法队员从事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2.财务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执法队单位的财务、统计等工作。
  3.法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涉及的相关程序、依据、审核把关工作。
  4.宣传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宣传工作。
  5.文秘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处理、起草文件等事务。
  三、岗位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坚定,自愿从事综合执法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岗位调配。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残疾、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转业士官以及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有驾驶机动车经验的优先;文秘人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必须有一定写作能力和协调能力;法制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有纹身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程序
  选用工作依次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试用、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将选用公告通过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开发布(http://kfq.yq.gov.cn/)。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8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办公室(211室)(地址:开发区大连街173号,联系人:王垚金,联系电话:0353-2297788、13353531325)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街道(乡镇)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由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不符合的不予聘用。
  (四)面试、政审、体检
  1.由人力资源部组成评审组进行集中面试,通过面试后,进行政审和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选用,由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
  (五)合同签订
  拟选用人员按临时用工人员试用1个月,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间如发现有不服从指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有吃拿卡要、态度不端正,违规违纪的情况将对其予以辞退(按日工资结算)。
  试用期满进行体能测试和业务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拟择优选用20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工资2200元/月,其中个人缴纳保险部份由单位从月工资中代扣。
  六、纪律要求
  选用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部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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