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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聘代理人员公告(44人)

发布:2020-01-08 22:14: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聘代理人员公告(44人)已公布,我校2019年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44名,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报名地点:山西工程技术学院行知楼618室。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山西省教育厅直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1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校2019年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44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19年应届及往届硕士研究生;有教育事业之外其他行业、企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3日以后出生);有教育事业之外其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3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山西工程技术学院行知楼618室。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时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见附件2。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教育事业之外其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若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予进行体检与考察,宁缺毋滥。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3)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专技岗位1至6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专技岗位7至11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态举止及分析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拟任岗位的关联性与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18235320420

  监督电话:0353-666202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网址:http://www.sxit.edu.cn/

  电子邮箱:sxgcjsxyrsc@qq.com

  附件:1.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

  2.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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