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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临汾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人)

发布:2020-03-23 21:17: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山西临汾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1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市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貌端正,品质优良,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永和县户籍;

  6、符合永和县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举行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疫情防控期间,网上邮箱报名。

  2、网上报名邮箱地址:yhxgyg2020@163.com

  3、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1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报名所需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信网下载);

  (3)《报名登记表》从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4)永和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办理地址:永和县人社局118办公室 联系人:高红 电话:13513577140);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姓名+身份证号”邮件名称的形式发至网上报名邮箱。

  5、报考查询网站: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科及以上大学生不得报考;

  7、缴费方式:报名费每人100元(每科50元),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减免报名费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永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贫困户证明。

  (二)资格初审

  证件(证明)不全、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初审将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

  (三)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县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两科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招聘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笔试入围成绩出现并列,采取依据第一科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如实提供或发现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

  依照计划招聘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笔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用人单位到永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公益性岗位录用审报表》。永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公益性岗位录用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备案。

  (2)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每年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如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关于加强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临人社〔2012〕60号)精神,公益性岗位人员被录用后,岗位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80%,用人单位支付20%;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全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岗位性质缴纳,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负担。

  报名咨询电话:18835795981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永和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xls

  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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