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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10人)

发布:2020-05-11 21:51: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山西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10人)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公开选聘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为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选聘岗位

  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经我区人社部门开发,并于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已经退出或将要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或就业见习岗位人员(见习岗位人员至少服务满3个月);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户籍不限;

  6、符合岗位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程序

  1、发布报名公告

  于2020年5月9日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太谷人社、晋中市太谷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公告。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

  方式:采取本人线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识别报名小程序图标或扫描识别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对报名所需信息全部如实填写,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领导组确定具体选聘实施方案,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1、公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2、用人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3、招聘人员工资1500元(工资随着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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