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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太原法检系统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

发布:2021-08-06 09:55: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山西太原法检系统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山西太原法检系统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太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8月9日。体检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见附件1。

  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集中。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11号)集中。

  请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三)防疫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下载打印《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申报个人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须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可登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栏查询(wjw.shanxi.gov.cn/tzgggde/index.hrh)。

  3、考生报到时,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提交《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健康码非绿码的、体检前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不得参加体检。

  4、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6、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注意事项

  1、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的睡眠,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2、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

  三、考察事项

  考察工作即将开始,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351-2807038(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0351-8723843(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由于附件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本站不予直接公布,请考生通过点击下方文章来源进入官网查看!

  附件:

  1.补充录用体检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2.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1ngwyks/202108/t20210804_213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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