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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朔州市大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2021-10-28 10:37: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山西朔州市大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25人公告(第二批)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山西朔州市大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25人公告(第二批)

  朔州市大医院是市重点工程,总占地面积314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总床位数1500张。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公立医院,拟于2022年年初建成投入使用。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朔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试行)》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朔州市大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三年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主治医师;

  (二)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医师,含2022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第二批)》(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要求及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主治医师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医师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八)其他说明:主治医师的职称证书专业与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医师的规培证书专业与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10月27日。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所有要求。对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可划归为一般性岗位。划归的岗位和名额情况,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福利待遇

  (一)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交流任职等方面与同类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各种待遇不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住房保障

  招聘的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优先申请租、购政府保障性住房一套。

  (三)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招聘的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市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hanxi.gov.cn)

  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uozhou.gov.cn)

  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www.szsdyyc.com)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科室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www.szsdyyc.com),在“公告”栏下载填写《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第二批)》(见附件2或附件3),按规定要求上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zsdyyrsk2@163.com,邮件名称严格按“岗位代码+姓名+职称(学历)+专业+手机号”命名,如“6301+张某+主治医师(本科)+临床医学+手机号”。

  (2)现场报名,到朔州市大医院(筹)人事科现场报名,携带电子版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填写《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第二批)》(附件2或附件3),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与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8:00至2021年11月7日17:00。

  一般性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8:00至11月16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服务基层岗位报名)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6日(一般性岗位报名)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朔州市广安东街和谐小区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349-8883533

  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朔州市大医院(筹)对所有应聘者信息负责保密。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预留邮箱查询报名结果。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人员在2021年11月1日8:00至2021年11月7日17:00期间报名通过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1月7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报名尚未通过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7日17:00至11月9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一般性岗位报考人员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6日期间报名通过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1月16日17:00前报名尚未审查或报名尚未通过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16日17:00至11月18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结束后,经朔州市大医院人才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对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可划归为一般性岗位。划归的岗位和名额情况,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朔州市大医院(筹)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相关证明;

  (4)岗位要求获得相关医师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医师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医师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已参加规培结业考试且暂未获得规培合格证书的执业医师需提供规培合格成绩单和规培合格证明(需加盖规培医院公章),未参加规培结业考试的执业医师需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证明(注明规培结束时间,并加盖规培医院公章);

  (5)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5),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所有报名人员均需签署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核、考察、聘用资格。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面试的办法择优确定,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地点、时间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

  1.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现场问答、实践技能操作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岗位适应能力、实践技能操作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难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情况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增加笔试环节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增加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难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情况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在朔州市大医院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并协商同意调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防疫要求

  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按要求佩戴口罩。对存在谎报、瞒报等情况的人员,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七、有关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补充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本公告由朔州市大医院(筹)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朔州市大医院人才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市卫健委和朔州市大医院人才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49-5990166

  朔州市大医院(筹):0349-8883535

  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面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1.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2.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第二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第二批)(一般性岗位)

  4.承诺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朔州市大医院(筹)

  2021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zsdyyc.com/newsinfo/2044499.html?templateId=16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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