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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7-12-05 15:04: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山西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山西省2017年市级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12月6日至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运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市委主楼1402室)。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
  3、《报名表》,需要经过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中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盖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本人;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中共党员证明(需注明何年何月何日入党,所在单位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均可);
  8、户籍证明材料(本人户籍为运城市辖区的提供本人户籍;以配偶所在地户籍报名的提供配偶户籍证明材料;以父母所在地户籍报名的提供父母户籍证明材料);
  9、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因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不定等次的,由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及《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10、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对照职位资格条件核对考生所供有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比对《报名表》和考生所提供有关材料,核对考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是否一致。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在名单公布前,电话告知考生理由。
  4、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5、考生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
  咨询电话:2660361 2660567
  运城市纪委监委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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