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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晋中市灵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69名)

发布:2018-11-16 13:17: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山西晋中市灵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69名)已发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灵石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经灵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决定按照《灵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及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我县翠峰镇人民政府等56家用人单位招聘基层公共事务辅助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及类型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69个,招聘人员为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
  二、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灵石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4050”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且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父母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
  4、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二)“4050”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下同);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在2018年11月21日前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大厦405室)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9:00
  2、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天石新城劳动保障大厦)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灵石”政府门户网站、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500元(工资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灵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及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7619508
  咨询电话:0354--7619505、761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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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灵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
  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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