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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22-06-10 10:28: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摘要
 
  2022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4。笔试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山西事业单位课程山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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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正文
 

2022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总站等1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6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总站等12个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4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30名、专科19名,专业技术岗位48名、管理岗位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其中,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具体见《岗位表》;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变更名称或撤并的,依据教育部门所明确的新旧专业名称对应关系认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工作中,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8个省直国有林管理局的工作岗位,全部为所属基层林场森林管护站管护员岗位,工作地点均在艰苦边远地区,野外作业较多,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多数岗位需要繁重体力,较为适合男性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的有关规定,省直国有林管理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林业和草原局。
 
  政策咨询:0351-4060515
 
  监督电话:0351-406026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lcj.shanxi.gov.cn/zxyw/tzgg/202206/t20220609_6311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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